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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镇司法所:巧解工伤纠纷,乡情法治两相宜

来源:桃源县司法局 2025-07-24 16:51 字体:【

近日,桃源县司法局西安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工伤引发的费用纠纷,不仅为当事人化解了矛盾,更给当地农民工群体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2024 年底,西安镇村民谢某芬、谢某明受同镇包工头谢某邀请,前往安徽省务工。不料务工期间,谢某芬意外遭遇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同乡的谢某明主动承担起照顾责任,谢某也垫付了医疗费用,并送谢某芬进行了工伤鉴定。

2025 年 2 月,谢某芬就工伤赔偿事宜向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调解,谢某芬与用工公司达成协议并获得工伤赔偿。然而,由于仲裁调解书中未明确列明住院费和护理费的相关明细,谢某、谢某明与谢某芬三方就 “照顾行为属公司行为还是个人行为” 产生了分歧。谢某和谢某明认为,当初照顾谢某芬是出于同乡情谊,相关费用理应由谢某芬承担;谢某芬则坚持认为,医疗费和护理费属于法定的工伤待遇范畴,应当由公司承担。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矛盾逐渐升级。

接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西安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行动,先后实地走访三位当事人,详细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同时,积极联系当地仲裁委员会和双方代理律师,逐一核实仲裁调解的具体细节。考虑到三方不仅是同乡,还沾亲带故,工作人员决定从法理与情理两个维度入手,一方面耐心细致地讲解《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医疗待遇、护理费的具体规定,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三方珍惜多年的乡情与亲情,遇事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计较。

经过多轮反复沟通,三方终于解开了心结、达成共识:谢某芬自愿支付 1.4 万元,作为对谢某垫付医疗费和谢某明护理付出的补偿。最终,曾经剑拔弩张的三方握手言和,一场纠纷在法治框架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起纠纷的化解,既彰显了依法维权是保障权益的坚实基石,也印证了同乡互助蕴含的温暖力量。务工在外,万一遭遇意外,唯有理性区分情谊帮助与法定责任的边界,始终通过合法途径化解矛盾,才能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守护好那份珍贵的乡情,让法治的温度与乡情的厚度同频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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