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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受伤惹纠纷 人民调解获赔偿

来源:石门县司法局夹山司法所 2019-03-28 18:56 字体:【

近日,石门县司法局夹山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化干戈为玉帛。

夹山镇秀坪园艺场肖家岗村村民胡某受聘于湖南省杨氏鲜果有限公司,2018年8月5日,胡某在该公司承包的桔树果园里上肥料时摔伤,造成左外踝骨折。双方就人身损害赔偿事宜产生纠纷,遂胡某向夹山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与杨氏鲜果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余某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案件相关事实。根据胡某提供的伤情鉴定结果,工作人员就本起人身损害赔偿相关问题和法律规定与余某作了单独的沟通交流,劝导余某积极面对现实解决问题,并于本月20日成功召集受害人胡某和杨氏鲜果有限公司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就赔偿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湖南杨氏鲜果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胡某医疗费、伤残补助金、误工费、后续治疗费等因此次摔伤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人民币45000元,并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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