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司法局陈生辉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1月30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表彰大会,对全国优秀调解员、全国模范司法所、全国先进司法所和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进行了表彰,石门县司法局永兴司法所所长陈生辉,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
陈生辉,男,土家族,大学文化,现年50岁,永兴司法所所长。爱岗敬业,在司法行政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他热爱司法工作,积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路子,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主持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000余件,防止民转刑案件35件,防止矛盾激化80余件,2018年街道给他安排8个重点拆迁户任务全部按期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17年,该同志被评为湖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 和“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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