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毛里湖司法所:巧解群众“心结”
1月8日,津市市毛里湖司法所成功调解一宗执行难案件。
早在2018年11月26日罗某受贾某之邀为郭某修建房屋,在施工过程中罗某不慎从二楼摔倒,当场身亡。辖区调委会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解,并达成了协议。协议约定郭某赔偿死者罗某家属6.66万元,可截止1月8日,剩余3.16万元未支付到位。罗某家属遂来到向毛里湖司法所进行现场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事件的“症结”后,本着调解为主的原则,组织双方到毛里湖镇灯塔社区进行了现场调解。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调解员建议双方秉承“各退一步”的态度,但考虑到郭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建议郭某先行支付部分款项。最终罗某家属同意郭某先行支付16600元,剩余15000元于2019年8月底之前支付到位,双方重新达成调解协议。至此本案基本执行完毕,了却了罗某家属的一桩“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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