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司法局扎实开展“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
自市人大常委会“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正式启动以来,桃源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县活动方案和2011年活动主题要求,有序推进,做到了以下四个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精心谋划部署活动。先后3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成立了由局长赵家发任组长的“司法公正常德行”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统一了思想认识,形成了工作合力,为活动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等大型主题活动以及电视台、手机短信、网络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民生的法律规范,为活动开展打造良好环境。
三是健全网络,提高纠纷调处能力。认真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着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效力,重点排查可能引发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的源头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摸排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突出重点,护航社会大局稳定。组织全县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重点做好特护期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主动预防和妥善调处由社会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成功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历史欠账”社会矛盾积案。(桃源县司法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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