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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服务 关注民生 津市市司法局大力开展建设满意机关活动

来源: 2011-05-30 09:26 字体:【

   

  为深入推进人民满意机关建设,津市市司法局着眼基层、企业,面向群众,从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做起,以群众信得过、靠得住为目标,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其主要做法是:激活一个窗口,把握两个重心,抓实三大活动,完善四项制度。

  一、激活一个窗口,优质高效服务。津市市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优质高效、勤政为民服务型机关,整合内部股室服务职能,严守工作职责,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服务、信访接待、法律咨询、案件受理等整合成一个为民服务平台。一是实行“窗口式”服务。把“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建成对外服务的窗口,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对照梳理原有的制度规定,对因处室不同、制定时间不同所导致的不一致、不规范之处及时予以修正和完善,修定完善了工作人员职责、服务流程等制度,并汇编成册统一印发,督促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二是实行公开化服务。把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结果以及岗位职责、联系电话、廉政守则和监督电话,分别通过公告栏予以公布,向前来办事的企业或群众发放“办事指南”、“办事效率监督卡”等,使办理事项公开透明,阳光作业,接受社会监督。

  家住津市市襄阳街的刘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脑积水),在花费巨额医疗费的情况下,仍无明显好转,妻子覃某因治理遥遥无期而心灰意冷,最终于2011年31日向津市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刘某身心遭受重创,病情再度恶化,身负数万元债务的刘某父母听好心人提起,津市市司法局有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情况,情急之下,他们找到了津市市司法局(刘某此时行动不便),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津市市法律援助中心热情接待,迅速汇报,当即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并指派专人负责此案,此外,还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单独找到原告就此案进行沟通,在讲法律,讲政策和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原告覃某撤回了离婚诉求,并表示要尽全力照顾被告刘某,这起因人身致残引发的婚姻危机最终走出了困境。案件终结后,刘某及其父母,都感慨到:“没想到现在的政府部门办事会这么热情,效率这么高,这真是我们老百姓的福分。”

  二、把握两个重心,贴紧大局服务。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两个重心,该局一是建立健全党政总揽、部门协调、社会参与,主动化解矛盾纠纷,集中办理群众诉求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大调解”格局。在全市11个乡镇街道、23个社区、14个居委会、81个行政村,均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有针对性的在交通事故处置、医患纠纷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纠纷化解等领域建立了四个专业的人民调解组织,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就近解决问题。同时,在全市重大经济建设项目指派专人进行全方位跟踪服务,保障建设顺利进行。二是强化矛盾排查机制,加强与矛盾多发、高发领域单位的联动,创新方式,深化矛盾排查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地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打造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优化我市经济环境。在“两节”、“两会”、清明的特殊时段,开展了专项排查工作,有效化解了易引发涉稳问题的赔偿纠纷(含交通事故)86件、医患纠纷12件、征地拆迁纠纷13件,实现了民转刑、自杀事件、群访、械斗等多个零指标。积极开展部门服务企业活动,通过现场调研和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和在生产、经营等环节面临的一些困难和矛盾,帮助企业衔接解决融资、技改、用地、用工、周边关系等问题,为企业提供各方面的优质服务,努力促进企业快速高效发展。三是加大法律援助力度,今年来司法局狠抓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推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完善法律援助网络平台。目前,津市市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专职人员5名,法律援助志愿者52名。今年仅14月,就免费提供法律咨询67人次,解决矛盾纠纷12件,接待来电来访85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7份,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8人次四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方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多途径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实效。通过普及宣传十部专法和今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司法行政工作者、律师、法律工作者、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的“专法普教讲师团”为主体,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分片包干下到社区、村组进行宣讲,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全民网上税法知识竞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等活动,并在电视台设立专法普教宣传专栏,通过领导电视讲话、宣传标语、案例点评以及法制动漫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文艺精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津市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五是改进企业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为促进律师更好的为企业服务,今年该局制定了《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规范》,通过法律培训、“法律体检”、组建顾问团等多项措施,督促律师深入企业,多管齐下引导律师围绕企业高速发展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抓实三大活动,主动为民服务。该局着眼基层、企业,面向群众,扎实开展三大活动,主动服务于民。一是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带头”(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共产党员为目标,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一把手挂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明确责任和分工,严肃纪律,专人负责,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干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二是大力开展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广泛了解、收集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月8日至48日,6名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机关干警深入到辖区内的7个乡镇、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中联重科、邦乐汽车等18个市属规模企业开展了大走访”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资料、媒体报道等方式,宣讲中央1号文件,宣讲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十二五”规划,宣讲法律法规,宣讲惠民利民政策,走访调查,征求意见,解决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次的大走访活动共排查纠纷14起,发放法律援助操作手册等相关资料500多份,并针对当前疑难、复杂、难调的涉及政策性调整的纠纷向上级部门作了专题汇报,为切实了解社情民意,更有效的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扎实推进新一年的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基础。三是大力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宣讲教育、评选表彰先进、践行执法为民、加强党的建设等方式,继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之后,41日上午,又深入到李家铺乡万家村,开展送政策法规、送组织温暖、送医药卫生、送春耕物资的“牵手万家走进乡村”的“四送下乡”活动。给万家村部分困难群众赠送了5吨化肥等春耕物资,为每位农户送上一本法律书籍和政策宣传传单,并组织部分群众代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法制宣传员给农民上了一堂法制课,内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中常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在群众中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群众解答法律难题30多个,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起。

  四、完善四项制度,规范行为服务。津市市司法局紧扣津市市委市政府“富民强市、跨越赶超”、“工业立市”的主题,着力从制度上保障服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一是推行公开承诺制。为增强干警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内在动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津市市司法局开展“推行公开承诺制,共建和谐新津市”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承诺事项,经局党组审核后,通过召开会议、制作承诺公开栏等形式,将承诺内容、落实时限、具体责任人等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实行预约服务制。着眼于解决服务渠道不畅、部分群众"办事无门"的问题,健全完善服务基层体系,依托农村中心社区,广泛开展预约服务。将机关干部沉到基层一线,通过市、乡(镇)、村(居)三级干部联动,实现便民服务零距离,着力转变各级干部作风。三是建立首问责任制。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服务质量,实行对办事人询问的事项首问人负有回答或处理责任的首问责任制规定。按照“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帮困你我,服务大家”的服务宗旨,热情接待,依法办事,并由纪检监察室对首问负责制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制。为增强全局工作人员事业心、责任感,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的水平,严格按照有错必纠,违规违法必究的原则,执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了公务活动和向社会服务承诺中不负责任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办事拖拉、作风生硬、态度粗暴、故意刁难,不按时限要求办理公务,效能低下贻误工作,损害司法行政干部形象或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等行为。( 湖南津市市司法局石瑞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