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人民满意机关 树司法行政形象
鼎城区司法局
今年以来,根据市、区关于开展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常政发[2010]8号《关于全面开展七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的通知》和常鼎政办函[2009]33号《关于明确建设人民满意政府工作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围绕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围绕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围绕法律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有力促进鼎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为开展人民满意政府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突出法律援助,注重关注和改善民生。
一是以“为民办实事”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区法援中心深入到全区32个乡镇开展“法律援助下乡活动”,免费发放法律援助资料、卡片近两万多册;二是积极推行 “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重点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简化法律援助受理程序;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衔接机制;搞好法律援助异地协作,降低门槛,对涉军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在审查经济条件上适当放宽;继续加强与工会、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和配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法律援助工作站,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三是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路子,争取了中央彩票公益金对我区弱势群体及涉军困难群体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二)突出社会矛盾化解,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通过开展全国“两会”、“春耕生产”、“迎世博”和“武陵镇城区百日重点整治”等系列大的专项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积极发挥区级调处指挥中心“流动调解庭”和驻交通、医院等“专业调解室”以及环境污染、劳动争议、食品安全等专项调解委员会作用,由区矛盾调处指挥中心参与调处的各类矛盾纠纷达30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100%,为国家、集体、个人预防和挽回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如:“5.9”沅水三桥重点工程建设冲突处理、“华京宾馆”凶杀案善后处理等一批有影响的矛盾纠纷,处理都比较满意,有力维护了鼎城社会大局的稳定。二是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队伍的专业培训、交流,认真组织开展“十佳人民调解员”、“十佳律师”、“十佳公证员”以及“十佳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干警”、“十佳人民满意法律工作者”的评选活动,努力提高一线调解效率,确保调处力量充实。
(三)突出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继续实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区级领导信访接待、参与灌溪工业园征地拆迁、参与肿瘤医院等企业改制和鼎城置业等一批重大民事诉求处理等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有序合理表达诉求;二是开展系列法律服务进企业、乡镇、进村居活动,担任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依法决策。全区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共担任各类主体法律顾问112家;三是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引导和规范民事法律行为,证明和确认权利义务关系,保全和增强证据法律效力等方面的独特作用。
通过开展为民办实事系列活动,使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在老百姓中的形象有了新的提高,为 “三个鼎城”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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