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二十一个司法所有了“新家”
据统计,截止目前,澧县司法局已新(改)建司法所21个,全部投入使用,其建筑面积均在160平米以上,结束了该县司法所“无房办公,借屋躲雨”的局面。
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问题历来是该局党组最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政法组织“两所一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精神和国家司法部《关于做好中西部地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的通知》下达后,该局党组更是抢抓机遇,把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领导小组,精心谋划,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县委、县政府领导对司法所建设也高度重视,曾多次召开有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房管局、司法局和有建设任务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提高大家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相关单位、部门的工作责任,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到各单位,从而引起了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重视与支持。县政府对每个新建的司法所给予配套资金1万元,乡镇全部无偿划拨建设用地,并在上级投入不足的情况下,配套适当资金,各职能部门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也是大开绿灯,办证只收工本费,有力地确保了该县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顺利进行和高标准建设。
目前该县已有21个司法所搬进了“新家”,工作环境的改善,大大激发了该县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热情。
(据澧县司法局报送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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