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调解”模式助力优化 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澧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了一起企业因不服某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澧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彰显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担当和作为。
此前,某行政执法部门对该企业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相关行为涉嫌违法,遂依法对该企业作出了罚款五万元的行政处罚。
“我们认罚,在今后的工作中会更加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但罚款的金额确实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形势所迫才来申请行政复议,希望政府也能酌情考虑我们的实际困难。”该企业因受经济下行影响导致经营极其困难,员工工资、厂房租金、水电费等均已拖欠几月,该企业授权委托人向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人员再三陈情。
考虑到案涉企业的实际情况,且该企业系首次违法,被查处后态度诚恳、积极配合调查,未造成危害后果,确实存在经营困难,符合从轻或减轻的法定条件,加之原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且已适用“减轻”,企业对此也无异议,只是因当前经营困难无法承受罚款额度。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当事人有调解意愿,为促使矛盾能得到实质化解,案件承办人员仔细研读案情并结合企业诉请,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耐心释法说理,帮助厘清案件事实一同寻找“最优解”。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行政机关同意将罚款金额降低,同时该企业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行政复议终止。
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将一起行政争议妥善化解在萌芽阶段,更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四万元,有力助力其后续经营发展。同时,澧县司法局作为县政府复议机构,此举还体现了县司法局始终将为民办实事的理念融入工作当中,切实落实案结事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作用,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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