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枫桥经验” 推动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和谐稳定。3月以来,津市市司法局新洲司法所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职能,通过全面排查、落实化解责任等措施,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化解工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现场
通过村居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线索摸排工作,做到矛盾早发现早化解。针对集镇区域特点对易高发的山林土地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等矛盾纠纷,开展全方位的排查,重点抓好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判断矛盾倾向性,新洲镇3月共计排查出矛盾纠纷35起,申请司法确认1起。
下一步,新洲司法所继续贯彻落实矛盾调解“三二一”工作法,落实村居干部矛盾调解责任。逐件落实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快速介入调解,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坚决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和激化,对重大矛盾纠纷把握风险关,联动“诉源治理”申请司法确认,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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