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和《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7月16日上午,常德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邹文辉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了《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和《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市政府全体领导出席了该次政府常务会议,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政府法律顾问、相关专家学者、新闻工作者列席了会议,本局局长王鳌对两部法规草案作了起草审核说明。
常德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现场
会议指出,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是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立足问题导向,解决我市大气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有关上位法、机构“三定”方案、上级部门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部门工作职责,加强部门协作,推动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立法有效落实基本国策,积极回应习近平总书记、省委主要领导重要关切的战略举措。要充分结合我市农村实际,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研究出台相关实施细则,促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会议原则通过了《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草案)》和《常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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