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召开高规格点评会对执法案件进行点评
执法点评评出了“火药味”
武陵区召开高规格点评会对执法案件进行点评
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转变行政执法观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推动全区“法治武陵”建设,武陵区于2013年10月17日召开了高规格的行政执法案件点评会。
出席这次会议的领导有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爱喜,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宗翰,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承玉,区政协副主席李晓鼎。
参加会议的有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区满意办、区优化办、区人大内司工委、区政协法制群团委、区法院行政庭主要负责人以及区政府法律顾问、区满意政府建设监督员和区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的代表。
点评会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李宗翰主持。
点评会上区人大内司工委、区政协法制群团民族委、区依法行政指导服务中心负责人,区政府法律顾问、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代表案卷评查组对32家单位的38件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征收、调解、仲裁案件进行了逐件点评和综合性评议。点评人员从案件的程序、实体、文书、卷宗和流程四个方面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点评和评议。点评和评议意见不护短、不回避、不留情面,评出了“火药味”。
会上向相关执法单位交办了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相关执法单位对照通知书,认真整改,30日内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爱喜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不是“小题大做”,而是“难题必做”;不能“只打雷不下雨”,而要“既打雷又下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要评出先进性、评出生产力、评出火药味;不是“可施可缓”,而是要“立说立行”。他提出三点要求:
(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要落实责任制。执法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要落实承诺制。就是各执法单位要对社会承诺,对当事人承诺,对整改问题进行承诺。
(三)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要落实追究制。对于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行政执法单位内部要建立和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追究过错人的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区委、区政府将进行追责,区监察局、区法制办要履行好各自相关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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