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督导组赴澧县检查指导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
11月11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明集,办公室主任王忠华,法制科科长周友保,计财科副科长彭文清等一行5人赴澧县检查指导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督导组认真听取了澧县司法局局长刘承建关于澧县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先后到澧水大堤沿江路和多安桥居委会查看了以法治示范县创建为主题的长达3公里的广告式宣传牌和百米法制文化长廊。王局长对澧县的法治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给予了高度肯定,他指出,澧县在此项工作上下了深功夫,想了好点子,突出了新创意。创建工作刚刚起步,希望澧县要继续加大力度,争取在全省范围内竖起样板。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加快法治县建设进程,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澧县作为常德市唯一一家法治示范县创建单位,加强了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并支持建设各种适合基层实际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场所,为实现群众学法用法常态化、规范化打下坚实基础。(澧县司法局李小林 柳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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