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部署 精心筹划 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创新水平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进一步加大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度,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在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营造工作氛围,全面提升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领导,提升工作位置。首先,市司法局成立了社会管理创新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胡云武任组长,武陵监狱、市劳教所主要领导及市局分管政工和业务工作的副局长为成员。并抽调3名同志组成专门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其次,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和职能特点,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目标实行细化和量化,层层分解,列入全年岗位责任制考评的重要范畴。第三,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一方面,按照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实行领导包片,科(室)包县区(市)。另一方面,上半年组织了两次专题督导。由局领导带队,从相关科室抽调人员,分沅、澧水两组,逐县区(市)开展工作督查和指导,既总结经验,肯定成绩,也帮助找出存在的不足,并实行宣传与督查指导相结合,有效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全面开展。
优化职能,提升工作目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自我加压,竭诚履职,优化和拓展司法行政职能,不断提升社会管理创新目标。一是统一指令性目标。年初,以市局名义下发了22项社会管理创新课题,要求全市司法行政干警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提高,尽快形成社会管理创新成果。二是提升典型性目标。对于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创新性典型,注意发现、培养、提炼、总结和推介。2010年以来,我市尝试人民调解介入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通过及时总结推介,这项工作已成为具有全国领先水平的“常德模式”。三是推介特色性目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工作实践中创出了许多具有常德特色的工作品牌。因此,在创新社会管理中,注重借鉴和推介这些方法。安乡县黄山头周边五乡镇开展的联防联调活动,至今已坚持了23年,通过总结推介,已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边界联防联调的工作示范典型。
激活机制,提升工作保障。一是健全组织体系。重点完善了人民调解、帮教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四个网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覆盖。二是健全运行机制。修订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实行多调联动;完善了法制宣传机制,推进依法治理;完善了帮教矫正机制,实行分级管控。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在落实社会管理创新活动专项经费的同时,引入激励机制,市司法局作出决定,对取得社会管理创新成果或在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干警,除给予政治上的表彰外,还分别给予500元至2000元的奖励,促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的良性发展。
二、完善服务模式 积极践行社会管理创新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推进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完善服务模式,积极践行社会管理创新。
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完善“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模式。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始终将“社会矛盾化解”放在工作首位,进一步加大了“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平台建设,目前全市各区县(市)均建立了以党委、政府牵头,司法行政和信访部门具体负责,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从职能部门抽调专人统一合署办公,实行统一考勤、统一调度、统一考评、统一奖惩,司法局每天指派1至2名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中心接访工作,为领导接访处访提供政策法规建议。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具有以下4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明确了中心职权,解决了权责分离问题。赋予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分流指派权、调处调度权、督查督办权、问责查究权,改变了以往矛盾纠纷调解机构有责无权、调度不力、追究无章的工作局面。二是整合力量,对区域矛盾纠纷化解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设立专门办公场所,将区域内各职能部门请进来实施合署办公,为便捷、高效化解社会矛盾提供了一个平台,做到了简单民事纠纷100%现场予以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则由中心调度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调处。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关注重点、难点问题处理,将维护社会稳定摆在了工作首位。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除调度各职能部门处理纠纷外,更为重要的是直接参与区域内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重大疑难纠纷和领导交办纠纷的调查处理,特别是可能影响区域社会大局稳定的纠纷必须及时处理到位,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人民群众解难,确保一方平安。四是围绕矛盾有效化解、突出整合资源,实现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与中心内部各职能部门四个方面的无缝对接。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件,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300余件,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发挥优势,主动介入,完善“三进驻”人民调解工作模式。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更好的介入化解各类社会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市司法局通过完善“三进驻” 人民调解工作模式(即人民调解进驻交警大队(中队)参与化解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矛盾纠纷、进驻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参与化解医患纠纷及进驻基层派出所开展“警司联调”,参与化解治安纠纷),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得到了领导、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据统计,目前全市在市、县(区)城区、城关镇和交警中队共设立了专门的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20个,选聘专业人民调解员52名,在确保道路交通秩序畅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共设立专业调解室29个,聘请专(兼)职人民调解员58人,建立专家库10个,聘请法学、医学专家300余人,成功化解医患纠纷948起,取得了医患纠纷率大幅下降、医疗环境明显改善的良好社会效果;在全市基层派出所共设立“警司联调室”227个,参与调解纠纷2360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扶贫济弱,服务民生,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模式。市司法局坚持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施扶贫济弱的民生工程来抓,通过积极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初步构建了符合常德地方实际的“法律援助一小时服务圈”,法律援助工作正成为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的一条重要渠道,有效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已形成了以市、区县(市)两级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以及与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军分区(武装部)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延伸了法律援助的触角,困难群众在一小时内找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或求助法律援助已成为现实。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法律援助专线电话,建立了值班接访制度,增强了法律援助的服务功能。截止6月底,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解答法律咨询1137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28件,受援人达1870余人。
彰显公正,服务稳定,完善“三到位”公证模式。市司法局大力指导全市公证机构紧紧围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服务稳定这一重点工作,通过完善“三到位”公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化解纠纷的前置作用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不仅彰显了公证社会公信力,也彰显了公证机构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公证前宣传到位,做好前期预防。在公证咨询、申请受理前期,公证机构发现受理事项存在矛盾纠纷,及时向当事人明确权利义务,分析潜在矛盾和纠纷隐患的根源,对利益相关方存在的分歧、冲突加以调解和妥善处理,不把矛盾拒大门外,防止矛盾隐患流向社会,升级恶化。同时深入开展公证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政府重点工程活动,将公证服务的触角进一步向社会延伸,向矛盾纠纷集中地延伸,积极引导群众运用公证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纠纷隐患。二是公证中审查到位,消除纠纷隐患。全市公证机构严格办证程序,认真对证明材料审查核实,对不真实、不合法,或可能产生社会负面影响、激发社会矛盾的公证申请及时予以拒办,对涉及欺诈犯罪、危害社会稳定的事项,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大力推行“证调结合”模式,通过佃理人民调解证据保全公证、调解协议公证等多种形式,将人民调解成果经过公证转化为人民法院的执行依据,使调解软手段成为硬措施,达到了节约司法资源、增强人民调解和公证工作权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多赢目的。三是公证后监督到位,确保公证公信力。在出具公证书之后,切实加强对公证事项的监督,畅通公证争议投诉处理渠道,预防、化解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今年来,通过开展了“百案评查”、“全市公证质量大检查”、“公证质量回访”等多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公证质量的监督,并在公证律师科设立了律师公证投诉举报热线,在确保公证公信力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大力倡导公证从业人员对所办案件开展事后跟踪服务,在如何充分发挥公证文书的效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让当事人满意。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办理公证3704件,做到了公证办案质量零投诉、零撤销、在诉讼、仲裁、司法鉴定等司法实践领域采信率达99%,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
三、拓展工作职能不断深化社会管理创新
推行社会管理创新,给司法行政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下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必须深化认识,强化手段,完善和落实科学的管理措施,确保社会管理创新真正取得成效。
(一)进一步明确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目标
1.整合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资源,集全系统合力,实现司法行政业务工作集约发展、整体推进,坦步发挥好司法行政职能;
2.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居),一般矛盾不出乡(镇),重大和其它所有矛盾不出县,调解成功率达90%,进一步促进基层和谐稳定;
3.推进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每个村(社区)都有法律顾问,为百姓提供便捷法律服务,进一步维护好基层群众合法权益;
4.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大力推进“专法普教”、“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每个区、县(市)开展法律集中宣传不少于4次,每个乡镇不少于3次,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5.加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力度,加强创建指导,提高创建水平,有100个民主法治村(社区)达到市级创建标准,进一步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6.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当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之内,当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全面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高特殊人群的社会管理成效;
7.加大基层工作指导力度,推进司法局(所)、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力争有1个司法局、25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8.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并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形成一批高质量的、有指导意义的调研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和提升工作效能。
(二)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力度
围绕建设“法治常德”,高起点施行“六五”普法规划。健全普法网络,组织普法宣讲团,以宪法为核心,以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青少年和农民为重点,广泛宣传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城市和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推进法律服务向知识产权保护、涉外法律服务、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延伸,为促进企业节能减排和转型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法律支持。深化专业法律服务,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引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工地,特别是围绕我市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点园区等提供法律服务,形成经济发展和法律服务互为促进的良好格局。突出重点,指导各法律援助机构真正办好一批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不断扩大法律援助面,做好法律援助典型案件的撰写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网络系统的内务建设。不断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
(三)进一步夯实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基础
切实加强对基层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努力改善基层工作条件,不断优化基层工作环境。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进一步完善“三进驻”人民调解模式,加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医患纠纷调解室,警司联调室建设;下大力抓好刑释安帮基地建设;健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制度;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帮教矫正网络,实现上下联通,左右互动,形成全方位覆盖的司法行政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格局。(市局办 王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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