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调联动办参与调处一起重大涉稳矛盾纠纷
近日,常德市委政法委牵头,市三调联动办与武陵区、鼎城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调处了一起重大涉稳矛盾纠纷。
2008年8月26日下午1时左右,在市人民路从事空气能热水器经营的邱元程(鼎城区武陵镇西站村人)应金泰物业公司的租户为佳理发店老板的请求到该店查看空气能热水器安装点,因地上积水漏电,邱元程不幸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情发生后,邱元程的家属,亲友上百人聚集在事故现场,强烈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赔偿死者家属损失,家属情绪非常激动,有的扬言要抬尸到市政府“讨说法”,现场气氛充满火药味,局面随时可能失控。、
市委政法委得知情况后,紧急启动维稳预案,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武陵区、鼎城区政法委参与,市三调联动办等相关部门迅速介入,组成紧急事件处置小组。处置组当即决定:由武陵区公安局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由武陵镇、西站村做好死者家属、亲友的安抚工作;由市安监局、市电业局、市房管局等部门对事故经过及相关责任进行认定;由市三调联动办组织主持调解,并为领导处理这一突发事件决策提供法律依据。责任明确后,市三调联动办组织市法律援助中心、武陵区城东司法所、鼎城区武陵镇司法所,一起参与了事件双方的调解工作。起初,死者家属提出了150万元的赔偿要求,并且一分也不能少,而另一方金泰物业公司则只有赔偿几万元的打算,双方在认识上差距较大,调解一时陷入僵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即就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范围和赔偿标准向当事人进行了宣传和解释,告知受害方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出赔偿要求,否则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打消了受害方漫天要价的企图。同时,市三调联动办组织人员,根据受害人的家庭状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湖南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08年湖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就死者的死亡赔偿金、父母赡养费、子女抚养费、丧葬费和精神赔偿5个方面计算出了具体的赔偿金额,为领导处置这一突发事件进行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依据。在市三调联动办及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最后由领导出面,双方协调,事件发生当晚即达成了赔偿协议。
8月27日上午,金泰物业公司向受害方支付了首期赔偿款,受害方感到满意,死者遗体得到妥善处理,一起发生在市城区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隐患得到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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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三调联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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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铭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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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黑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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