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德市司法局工作交流会商会召开
7月25日,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常德市司法局召开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聚焦共同关注的重点工作,强化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常德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现场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董高群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司法局局长孙权新通报了司法行政有关工作情况,会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郭建主持。
签署仪式现场
会议签署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德市司法局联席会议制度》,就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诉源治理和仲裁、公证、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相关的27项工作进行了交流会商,并达成初步共识。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经伟讲话
张经伟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认识,持续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增强情感认同,体现相互尊重,通过相互支持,不断深化合作,共同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践行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法律底线、纪律底线,防止职业共同体变成利益共同体,构建“亲”“清” 关系;防止业务过于集中在少数律师事务所,促进律师事务所均衡全面发展。
董高群指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依法治国对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的更高要求,认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积极主动对接,狠抓会商成果落地见效的“后半篇文章”,把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好、发展好,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内外结合、规范高效的研商互动体系,合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常德建设,不断深化拓展巩固协商成果,在依法“求同”的基础上画好法治建设同心圆。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和常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秘书长,市德城公证处主任、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参加交流会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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