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和推进选派监所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缓解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和日常执法用警的问题,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执法水平,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
6月上旬,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省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选派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司法局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常德市加强和推进选派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在全市全面开展选派监所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市司法局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长期在戒毒一线工作的人民警察21名,在完成市司法局组织的岗前动员和业务培训后,已于7月5日前到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报到上岗,参与社区矫正一线执法工作,实现了“一县两警”或“一区一警”,选派人数及规模位居全省之首。
此次,为加强选派警察的管理使用,市司法局还专门出台了《选派戒毒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和考核办法》。办法明确,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选派警察实行派驻单位管理为主、派出单位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模式。选派警察在派驻地司法局和社区矫正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参与社区矫正调查评估、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工作,并配合做好解矫社区矫正对象的安置帮教工作。选派警察的党团组织关系在选派期间临时转入派驻单位,按要求参加派驻单位的党团组织生活。选派警察的考核由派驻单位组织实施,纳入派驻单位的季度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由派驻单位决定。市局政治部将结合警务督察活动不定期对选派干警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定期走访了解、掌握选派民警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同时为选派民警落实待遇,解决后顾之忧。
选派监所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将为我市形成各县市区司法局与市属监所单位结对共建的长效机制,促使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与各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在工作力量、执法理念、改造经验上的形成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防范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风险,确保刑罚执行效果的最大化,助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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