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全市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常治市办发〔2013〕4号
各区县(市)司法局、依法治区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稳步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201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安排,决定于今年五月份继续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常德市“六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以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律素质,培养和树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观念,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法治常德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促进城乡统筹,服务农村‘四化’”
三、时间安排
宣传月活动时间为今年5月5日至6月5日。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创新发展。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精神,增强农民的宪法观念, 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形成崇尚宪法、法律的社会风尚。深入学习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积极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能力。
(三)深入学习宣传加强农村经济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宣传教育,维护农村市场经济秩序;开展农业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促进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继承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加强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社会救助、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各种社会矛盾,努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活动措施
(一)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要立足农村实际,结合法治常德建设,组织法制宣传员走村入户开展法制座谈,现场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同时在农民工较多的村和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对外出农民工进行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渠道,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乡村“五个一”建设,即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法制辅导点,一个法律图书室,每个居民小组或者自然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农民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的投入,充实法律知识读本,做好《常德法治案例经典》和《法治常德文艺作品集》发放工作,让村(居)民读有书本,学有地方。同时要针对农村现状和农民实际需求,采取与“群众工作”、“建整扶贫”、 “干部联创”活动相结合,与村、组、户建立“一帮一”定点联系,对口服务的方式,定期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骨干和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到村法制宣传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村民自治为重点,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为着力点,以“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四)努力营造法治文化氛围。要以“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为平台,引导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推进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推广,打造法治文艺精品。积极开展“法治文艺进五场”活动,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文化场所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文艺演出、竞赛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为法治常德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围绕法治常德建设要求,扎实组织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人员责任,精心安排,组织实施好此项活动。
(二)注重实效。各地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法治常德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活动。要积极创新方式方法,提升实际效果,在各种传统形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农村法制宣传的新载体、新领域。
(三)推广典型。活动期间,各地要注意、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典型好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并加以总结和推广,引导和推动活动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各区县(市)司法局将本次活动的方案及实施开展情况于6月15日前上报市局法制宣传科。
常德市司法局 常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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