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治区县(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驻常各单位:
现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并于8月10日前将本地本单位有无局域网情况及局域网电脑数上报市依法治市办(联系电话:7760021、7702079)。
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 常德市司法局
常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治市(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和中央在湘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事业创新跨越发展,创新普法形式,切实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等弊端,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的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普法对象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有关要求,并经省委同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共同组织在全省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和省直部门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之一。现将《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关于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法治湖南建设纲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事业创新跨越发展,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教育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充分利用网络在学法用法中独特优势,实现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网络化、信息化、无纸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普法成本,提高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保障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国及全省“六五”普法规划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适应互联网时代普法工作电子化、信息化发展的迫切要求,充分利用网络学法的独特优势,积极创新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新形式,努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实效性和便捷性,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确保“六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推动全省“四化两型”战略实施,建设“法治湖南”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六五”普法初期迅速在全省各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范围内启动和普及应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研发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软件(以下简称《普法无纸化系统》),由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加强对广大用户单位的管理和指导,逐步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普法无纸化系统》的操作水平,不断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普法教育取得实际效果,节约普法成本。
三、组织实施
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由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业务工作由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省委法治办)和各地依法治理办公室承担,实施范围为省、市、县(市、区)、乡(镇)四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使用普法(宣传)经费申购安装一套《普法无纸化系统》局域网版,全体人员通过单位局域网的TE脱机浏览器浏览、学习法律知识和参加普法考试。尚未组建局域网的单位和有局域网的单位但个别办公电脑不足的普法对象,应在规定的统考时间内到本级依法治理办公室指定的计算机考场,参加普法无纸化集中考点考试。各单位在普法无纸化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向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
由各市、县(市、区)依法治市、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辖区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数量及其局域网配置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逐级上报至省委法治办汇总情况。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情况由省委法治办委托省直机关工委摸底统计。
(二)申购培训阶段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省委法治办将根据各地、各部门申报情况统一申购《普法无纸化系统》。期间,省委法治办公室将召开一次由各地、各部门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参加的技术培训会。
(三)安装检查阶段
各市、县(市、区)依法治市、县(市、区)办公室在培训会后负责对本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理《普法无纸化系统》的领购、安装、调试和指导使用工作。省委法治办将在规定时间对系统的“上传、下达”等贯通功能进行统一测试,并对各地、各部门安装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四)学习考试阶段
安装调试到位后,省委法治办将通过《普法无纸化系统》下发电子版的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六五”普法2012年考试题库。题库内容以《湖南省“六五”普法2012读本》为依据。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要通过《湖南省“六五”普法2012读本》和《普法无纸化系统》开展学法用法工作,完成相应的学时学分规定。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法治办通过《普法无纸化系统》组织开展201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统考,考试成绩和情况将通过“法治湖南网”和《湖南依法治省》刊物公布,并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后每年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将主要通过《普法无纸化系统》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创新举措。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要把推进普法无纸化工作列入今年重要议事日程,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密切合作。
(二)因地制宜,以人为本。各级宣传、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依法治理办公室应当全面树立服务基层、方便学员的理念,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开展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协调沟通工作,合理规划学法和考试时间,科学设置示范考场。
(三)加强考核,保障到位。各地各部门应当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绩效考核和“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综合利用现有软硬件条件,加强信息技术基础建设投入,确保无纸化考核系统的稳定、安全、有效。各实施单位应将订购《普法无纸化系统》等有关费用纳入本单位普法专项经费或本单位财务经费支出范围,确保此项工作正常开展。
鉴于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化建设水平有较大差异,个别推行《普法无纸化系统》确有困难的基层地区、单位,依次报请省委法治办同意之后,今年仍可采用传统纸质考试方式,但明年原则上全部采用《普法无纸化系统》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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