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到汉寿县司法局开展政法转移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8月3日至7日,省司法厅装备财务处副处长贺炫一行5人到汉寿县司法局,就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汉寿县司法局局长成晓燕、副局长任全新等相关股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召开座谈会反馈情况
督查组一行先后实地察看了县司法局机关办公楼改造现场以及辰阳司法所、罐头嘴司法所、岩汪湖司法所、蒋家嘴司法所的建设情况,详细询问了各基层司法所工作现状,了解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在基层司法所的使用情况和存在问题。
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财务账目凭证、查看案卷材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了汉寿县司法局装备经费、办案经费以及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补助经费等经费使用的情况,对汉寿县司法局在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资金的使用管理上给予充分肯定,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现场反馈。
实地察看县司法局办公楼改造现场
了解基层司法所建设情况
贺炫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按照“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用好、用准专项资金。二是要严格依规执行,在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要严守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三是要规范财务基础,要切实发挥专项资金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力求专项资金工作化、效益化,从而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的快速发展。
成晓燕表示:汉寿县司法局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加强学习,强化整改,规范管理,有针对性地建立科学有效的制度,着力提高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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