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召开2017年度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议
1月17日上午,石门县司法局在三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法律服务工作者会议。局公律股、宣教股、基层股股长、4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及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爱国主持会议。
会上,刘爱国局长充分肯定了2016年法律工作者队伍在石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维权、社会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总结了工作经验,并对2017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爱国指出,根据上级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制度改革精神,今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以4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为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承办少量法律援助案件,为充分调动办案律师工作积极性,拟将承办案件补贴标准提高一个层次。会议重申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案件受理、案件审批、案件指派方面的纪律。
此外,会议集中讨论了石门县“送法下乡”专项活动,对参加人员、活动时间、地点、流程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