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司法局关于对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的通知
各区县(市)司法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根据《常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常司发〔2016〕41号)和《常德市司法局关于选任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要求,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已完成,常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1:1.2的比例确定了候选人。现就对常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候选人进行考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内容
(一)候选人政治思想道德方面情况;
(二)候选人工作业绩和特长专长;
(三)候选人遵纪守法等相关情况;
(四)候选人生活作风方面情况;
(五)候选人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其他情况。
二、考察方式
1、候选人提交本人亲自撰写的个人总结材料(800字左右),候选人所在单位(村委会或社区委员会)提供候选人现实表现材料(加盖印章)。考察组提前通知候选人和其所在单位(村委会或社区委员会)按照考察内容分别准备材料,在考察时交考察组带回。
2、个别谈话。
找候选人本人谈话,了解其工作情况,掌握其是否有时间、有能力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向候选人宣讲人民监督员的相关权利与义务及工作规定,再次征询其是否愿意从事人民监督员工作;
候选人有工作单位的,找其主管领导、其他同事等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候选人没有工作单位的,找其村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周边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除候选人本人外,谈话对象不得少于3人。
3、征求意见
候选人有工作单位的,征求其工作单位意见,候选人为法人代表的,还需征求其所在地工商、税务、安监等部门的意见;
候选人没有工作单位的,征求其所在村居委会(社区)等部门的意见。
三、考察时间
考察工作于2016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完成。具体考察时间由各考察组根据实际确定。
四、考察组人员组成
常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4个考察工作组,考察组由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和所在区县(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在考察时可分为工作小组,每个工作小组由1名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和1名区县市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具体人员抽调如下:
(一)武陵区司法局抽调3名工作人员,其他区县(市)司法局抽调2名工作人员;
(二)局法规科全体工作人员;
(三)从局机关其他科室再抽调6名工作人员。
各区县(市)司法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于2016年11月28日上午12:00之前将考察工作人员报常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娄 琴
联系电话:0736-7760023
报送邮箱:cdrmjdy@163.com
五、考察要求
1、各区县(市)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作风好、有组织干部人事或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考察工作。
2、各考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候选人真实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对候选人不适宜从事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相关材料要提取复印件并加盖相关印章带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就每名候选人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并附候选人个人总结、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于12月16日之前报常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严格保密制度。考察组考察期间,不答复不反馈关于考察的任何情况,不得向外透露任何考察情况。候选人名单妥善保管,考察结束时统一交常德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德市司法局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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